取保候审的
保证金应由
犯罪嫌疑人自身、
家属或
法定代理人,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家属授权成立的机构,按照公安部门指派的专门存款账户进行缴纳。
而缴纳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大小,则需视作出取保候审的相关
执法部门作出决定后进行评估和决策。
他们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社会危害性、
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案件的情节特点以及可能判定的
刑事责任大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务状况,以及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个因素进行全面深入地思考和权衡,以最终确定向申请人收取的保证金具体额度。《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
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
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