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那些通过
欺诈手段非法融资,从而无法偿还所获取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同时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
行为人,可以被判定为存在
非法占有意图:
首先是明知道自己已经失去偿债能力,却依然大量地欺骗性获取财富;
其次是非法获取到资金之后,选择逃离的行为;
再次就是对从他人那里获得的资金肆无忌惮的挥霍使用;
再有就是将骗得来的金钱用于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
接下来就是非法转移、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试图以此来逃避偿还
债务;
最后则是通过隐匿、销毁会计账目或制造
虚假的破产和
公司倒闭现象,企图逃避返还资金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