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构成混淆不清的情况。
股票投资作为一种常规且符合法律规范的经济行为在我国得到认可和许可,而其中所产生的
债务并非赌债性质,而是被视作合法范畴内的债务关系。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任何形式的赌博均属于
违法行为,并且在实践中,所有涉及其性质的活动都无法受到法律层面的保护。
与之相对应的,赌债毫无疑问地属于非法债务,这便使得二者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不能进行随意混淆或替代。《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
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
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
放贷资格的
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借款人借款用于
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