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遗嘱人辞世之际,他们所亲笔书写的遗嘱立即产生效力,并且其
有效期永久持续。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订
立遗嘱以处理
私人财产的权力,同时亦有权力指派遗嘱执行者来协助执行遗嘱内容。
若因
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纷争,则
诉讼权益的
有效期限为三年时间。
该期限自列位
继承人明确知晓或说应有认知到他们的权益遭受侵害那一日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