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
刑事追诉时效期间的具体长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被判定的法定最高
刑罚在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范围内的案件,其
追诉时效期设定为五年;
而若
犯罪者所受最高刑罚在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话,则将适用更长的追诉时效期——十年;
而若被判定的法定最高刑罚超过了十年有期徒刑的范畴,那么其对应的追诉时效期将会延长到十五年;
最后,针对那些被判处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的罪犯来说,他们需要承受更为长久的追诉时效——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