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在薪资发放方面存在乱象,那么您完全有权力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相关
申诉。当用人单位擅自改变薪酬制度或者违规扣除员工薪资时,第一步是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友好协商,寻求问题的合理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应当向所在地区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若调解处理结果未能令您满意,可以向工会或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一旦仲裁裁决下达后,如仍感到不满,还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
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