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通知书并无必要要求员工进行确认或签署,因为公司解雇员工乃是公司单方实施之行为,具有相当程度的强制性特征。
故此,公司向员工发出的辞退通知书,从本质上讲属于通知性质,而并非达成某种共同约定的协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与
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
首先,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若被证实其无法胜任岗位需求且不符合公司录用标准者;
其次,当劳动者严重
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
再次,从事严重渎职行为,以及严重谋取私利,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
经济损失者;
复次,当劳动者被依法判为
刑事犯罪,承担相应
刑事责任者;
最后,若是由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
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