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时,
债权人并不能自行选择放弃对某一方的法律
追偿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因此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共有双方提起债权
诉讼,或者仅向某一方主张权益。
即便夫妻二人在
离婚协议中商定所有
债务完全归属一方负担,债权人仍然拥有要求二人
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权益,也就是说,无论哪一方向债权人承担了还款义务,他们在事后都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