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来说,
醉酒驾车与饮酒驾车有着明显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对于两种不同类型的
交通违法行为所采取的
处罚措施:
首先,就饮酒驾驶而言,如果驾驶人血液中的
酒精含量每百毫升大于等于20毫克但小于80毫克,将面临定额罚款人民币1000元到2000元不等,且驾驶证会被暂时扣除并记分为12分;
而如果属于饮酒驾驶运营
机动车的行为,则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处罚,包括定额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可能受到15天以内的
拘留以及驾驶证在未来5年之内无法恢复的惩罚。
其次,
醉酒驾驶的情况则更加严重。
如果驾驶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超过或等于80毫克时,其驾驶证将会被
吊销,且在此之后的5年内无法再重新取得该驾驶证。
若
罪名成立,还可能被判处仅进行短暂监禁以及
罚金。
同样的,如果属于醉酒驾驶运营机动车的行为,那么驾驶者的驾驶证也将会被吊销,甚至可能面临长达10年无法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境况。
而且,这类驾驶员永远不能驾驶运营
机动车辆。
此外,与以前的规定相比,
刑法典第九十一条规定了更严格的处罚标准。
例如,对于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将面临暂时收回驾驶证、罚款人民币1000元到2000元以及拘留最多10天等轻罚,但是如果再度犯下此罪行,将面临更重的
刑责,包括
吊销驾驶证、
刑事追诉以及最长期限为5年的禁驾令。
总的来说,无论是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是对
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同时也是对道路交通法律
法规的公然违反。
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这种危险性,自觉遵守
交通规则,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