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所经营之企业获得的收入用于家庭日常支出或生活所需,那么用于支付
债务的资金应来自于家庭资产,然而并非全然要求整个家庭群体分担这一责任。
作为
家庭成员的各自
私人财产,这既包括每位成员通过自身的劳动付出所获取的财富,也涵盖了每一位家庭成员通过
遗产继承、接受赠与、遗赠分配、购买交易、交互交换、增添附加价值和收益转化等途径所得的财物,这些属于
个人财产的范畴,其占有权、
使用权、收益权及处置权都仅限于财产所有者本人,而其他家庭成员无权擅自使用或处理这些财产资源。
而家庭
共有财产则特指在共同的生活环境中,由家庭成员齐心协力创造和积累得出的物质财富。《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