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所引发的
肇事罪行,交强险提供了相应的赔付保障机制。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鉴于保险公司所设定的责任限额的限制性,其赔付总金额不能超出这个上限。
换言之,这就是保险公司在
赔偿过程中所能承担的最大
赔偿责任。
而在受害者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
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程度方面,保险公司能够给予赔偿的最高金额亦不能超过该责任限额,只有当损失的具体数额超越此限度时,保险公司才将无法对超额部分进行补偿。《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
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