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的状况下,孩子的养育责任应当由双亲共同承担。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破裂而被消除。
即使在离婚之后,未成年的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亲自照顾,他们依然是父母双方婚姻中孕育的孩子。
所以,父母对于孩子仍然保有
抚养以及教育的
权利和义务。
在离婚之后,若是其中一方获得了对孩子的直接
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则需要担负起相应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者是所有,这部分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时间的长短,应当由双反进行协商决定;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律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