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涉及车辆损坏的
交通事故时,若对方被判承担全部事故责任,那么遭受损失的一方可主张要求
赔偿其汽车维修费用,此外,假如由此引发了正当的
交通费用及
误工费用,作为事故中的受害方同样有权向
责任方提出车辆误工费索赔请求,但前提条件是必须能提供有力的
证据来证实车辆因事故而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误工费并非仅限于向
侵权责任人主张,倘若您已购买相关保险,亦可向保险机构提出理赔申请。
然而,能否获得支持、支持力度大小等问题,则主要依靠所提交的相关证据是否充分可信为依据,换句话说,如能提供充分且真实的收入证明以及
误工证明文件,所提出的指控才能有望得到法律支持。《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