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您详细阐述
离婚之后再次步入婚姻殿堂时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流程:首先,需要请求
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严格遵守
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携带着各自所需的证件共同抵达一方经常居住的
户口所在地区、县市的民政局(或者是镇级别的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部门,提出正式且合法的
结婚申请;待双方
当事人亲自到达婚姻登记机构之后,依照当地婚姻登记部门的规定,认真地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随后,婚姻登记主管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以及票据进行审核和验证,只要确认符合法定的
结婚条件,便可以立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为申请人发放
结婚证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