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立
法规定,个人或组织若通过网络媒介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则被视为对我国公民人身权益的侵犯。
对此类攻击行为,攻击者须负起相应的
侵权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狭义的“人身攻击”即为对他人尊严之
侮辱、通过故意编排有违事实的言论进行恶意抹黑及侵犯他人隐秘信息等,以期导致他人在物质与精神层面受到损害,且此类行为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因此,在法律领域这类行为通常被定义为侵害他人声誉权益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