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办理
离婚手续之际,他们有权自行挑选跟随哪位亲生父母生活。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尽管在
离婚之后,尚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通常被认为应由母亲亲自
抚养为主导原则,然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儿童,若其父母在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将由人
民法院依据考量两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和主要考虑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等因素,依法作出裁决决定如何对待这个孩子。
至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少年儿童,社会应尊重并认可他们的真实想法与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