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个人私有的财产是不可以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且这种所有权应当全然给予一方。
然而,对于那些被认定为
共有财产的部分,依照法律规定,如若夫妻双方已经事先签订过关于财产
处理方式的相关协议,我们便要尊重其所做的协定。
相反地,如果他们并未对此进行约定,那么财产分成问题就需要由这对夫妇自己进行商讨解决,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最终的裁判权将归属法院。
而法院则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宪法中的相关规定,依据保护子女、维护女性权益和保护无过方利益的
基本原则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