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关于
抚养费的
追讨行为并未受到时效责限的约束。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申请并不受
诉讼时效相关规范的制约:(一)请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潜在风险的行动;
(二)不动产
产权以及已注册动产产权所有者要求返还相应
物权的请求;
(三)索求抚养费、
赡养费或
扶养费的诉求;
(四)依据现行法律框架明确不受诉讼时效影响的其他各类申请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