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刑事案件中的被告被批准取保候审并随后审判后,如果被
判缓刑,则通常会在法庭上当即宣布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处以短期
拘留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只要他们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就能够获得法院对其进行
缓刑的宣判:
首先,被告人的
犯罪情节较轻;
其次,被告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罪过并且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再次,被告人不会继续造成社会危害;
最后,因为被告人的存在,他们所在的社区也没有因此产生任何重大的负面影响。
当法院宣布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还可能同时禁止被告人在
缓刑考验期间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踏入特定的区域或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接触。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被告人被判缓刑,他们仍然必须接受
附加刑罚的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