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任一夫或妻不幸离世,关于
共有财产的
处理方式如事先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约定,那么便应严格依照该约定进行分配。然而,若未曾订立相关协议,则可参照如下步骤进行资产分割:首先,应将属于双方共有的全部财产总和的二分之一归属于尚健在的那位配偶;其次,剩余部分即为已故之人的遗产,其后该遗产的具体分配将根据遗赠
扶养协议、
遗嘱或者法律规定所确定的顺序依次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