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相关的法律与
法规领域中,承租人还可能因为下列几个具体情况而考虑提前结束
房屋租赁合同:
首先,如果承租者已经建立或者购买了自己的房产,那么他们就不再需要继续租住其他人的房子。
其次,假如承租者全家都迁移至了与该租赁房屋无关的城市,此时他们也有权提前终止
租赁合同。
此外,当
出租房屋遭受严重损坏,以至于根本无法居住使用(比如存在严重的倒塌风险),且出租方始终拒绝对其作出适当的维修处理时,
承租方同样可以行使提前终止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