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该夫妇拥有的两处住宅均为婚姻期间所得且属于二人共同所有之资产,则他们可在
办理离婚手续时自行协商并就此进行相应的分配。
而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分歧,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他们有权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
在此种情况下,当地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法律
法规的规定,优先考虑子女的
抚养权问题,呵护女性及无过失方的合法权益,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作出裁决。
同时,对于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特殊权益,亦应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