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人和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人员,当出现因交通意外导致的任何损伤情况,且被判定为该
机动车辆一方责任的话,应由相关的机动车辆实际使用者来承担全额的
赔偿责任;
但若在此期间内,
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此类损害的产生存在过失行为的,将需负担相应程度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
劳务关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