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来讲,基于自愿给予的资金可以构成
欺诈犯罪。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欺诈案件中的受害者,在其向加害方支付款项时均属于主动交付行为,虽然这种主动性可能体现在受骗后,但仅以此认定为对方自愿给付并不足以作为对
欺诈行为的有效抗辨理由。
正式定义来说,欺诈犯罪乃是指
行为人具有
非法占有的意图,利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获取
数额较大的公有或私有财产的
违法活动。《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