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律师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各种方法及其具体金额,依据各类不同性质的案件及大小不等的标的价值而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包括按
承包数量收费、参照标的价值收费以及按第三方所投入时间行之有效地付费等多种模式,此外,对于
刑事诉讼案件的
代理工作甚至可以采用阶段性收费这一独特的计费方式。
于本案例中,争议标的为九十万人民币的
法律纠纷属于涉及
财产权益冲突的
民事诉讼范畴之内,因此,针对此类案件的
代理人收取的服务费用往往是按照案件的标底金额比例来确定的。
当涉及到财产权益方面的相关收费时,一般规定的范围在一万元以内的每例案件可收取1000至2000元的服务费用;
对于超出一万元不足十万元的部分,则需按照5%至6%的比例进行计算;
倘若标的价值达到十万元但未逾越一百万元,其对应的服务费用则会调整为4%至5%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计费模式采取的都是预交制的方式,即使最后的案件判决结果对委托方不利,已经支付的
代理费用也不能够退还。《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