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驾驶证被累计扣除12分,则需要按照交警部门所授发的相关《入学通知书》中的指引,前往指定的培训学府报到,以便能够系统地学习并重温相应的交通
法规知识。学员的学习时长设定为七个自然日,并且均安排在每日上午进行。教学内容将涵盖道路
违法行为的计分制度以及罚则制度、驾驶员心理素质对交通安全的影响、道路
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多方面。学习结束后,学员需通过考试以获得相应成绩,并以此作为其驾驶证清零和重新颁发的依据。对于
机动车驾驶证来说,其
有效期限可分为六年、十年以及永久。如果是第一次申请和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学员可以选择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共汽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
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