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对于
分居两年之后的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具体细节如下:在婚姻
有效期内所产生或累积的所有财产以及相关权利,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
离婚之时,这些利益都应该进行合理的分割。
当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兼顾弱势群体和女性权益的原则,均匀地对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若夫妻之间有过明确约定的,就应当严格按照约定来执行,这其中既包括了结
婚前的财产约定,也包括了
结婚后的财产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