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解释和应用,非法运用平台系统漏洞进行提现所获得的利益可能涉嫌构成盗窃
犯罪。
涉及到的主要
违法行为与
刑事责任,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四条予以规范与确定。
其中明确指出,对于盗取公众或
私人财产,且数量达到一定规模者、
累犯者、连续
盗窃者、入户窃贼以及携带武器实施盗窃者、扒手等,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不同程度的
刑罚,同时须承担相应金额的罚款。
对于涉案财产价值巨大或存在其他情节恶劣情况的
当事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伴随
罚金刑的执行。
对于更为严重的案件,可能会被处以十年以上乃至无期
徒刑,且附加财产
处罚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存在以谋求经济利益为动机,擅自接入他人的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的通信数据包,或明知这些内容为未经授权的接入、复制行为,却仍持续使用的情况,则将基于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法理基础进行
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