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债务是否与夫妻的
共同财产相关联来加以判断和评估。
若夫妻二人皆在债务中作为第三方提供了
担保责任,毫无疑问这便被视作是他们夫妻共同背负的债务责任,那么相应地他们必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假设其中某一方对此毫不知情,并且该笔借款并未用于支撑其伴侣及其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就不会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责任,此时非
责任人的那一方也就无需为此承担还款的法律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