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合法夫妻之间,他们有权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双方
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
具体而言,就是男女双方可以自由决定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个人
婚前的财产应归属于自己所有、共同享有或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割。
为了
保证其合法有效性,这一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
同时,对于合法夫妻们达成的关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及个人
婚前财产的约定,该协议对于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