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协议离婚所需携带之相关资料事宜,具体如下所示:首先,每位参与方需提供各自户口本首页及
个人信息页面的复印文件各一份;其次,每位参与方亦须提交个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
复印件;然后,共计两份的符合法定格式的《
离婚协议书》,参与各方均应予以签署确认;另外,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证明——
结婚证原件也将作为必备手续之一;另外,还请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以备查验;最后,每位参与方需上交一张规格为2英寸的近期免冠半身照,且必须是未经修饰过的两张相同照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