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违法者实施两次强奸行为,且已构成符合
刑法典规定的
累犯情况,则应当依循关于
强奸罪的
量刑原则进行从严惩处。
对于被法院判定须服其
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或得到特赦之人,倘若其在刑期宣判结束或获得大赦之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法律规定,则该行为视为累犯行为,应当本着加重的原则加以处理,但对于因疏忽大意而
犯罪以及
未满十八岁者的
犯罪行为,该原则不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