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离婚之后发现对方曾私下隐匿了部分
共同财产,则对此现象,
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并请求重新分割原先属于双方共有的
财产权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如其中一方已通过隐藏、转让、出售、破坏、遗弃或消耗等方式非法处理了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
共有财产,甚至故意制造
虚假债务以试图达到侵吞另一方合法财产的目的的话,那么在作出
离婚财产分配决策时,将对上述
违法者酌情减少其应得份额乃至取消部分或全部财产权益。
于离婚事项敲定后,当另一方由于知情不及时而发现此类不当行为时,同样可行使
诉讼权,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发
起诉讼,要求再次划分原本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