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债务不得对
合伙人财产进行
强制执行。
然而,若
债务人在该公司拥有
股权,则可对此予以查封。
若合伙人自身所有财产无法完全偿还与
合伙企业无关的
债务,那么这名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所获得的收益用来偿还债务。
此外,
债权人亦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向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此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