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承租人亡故时,一般的来说
租赁合同并不能被解除。
这个出租合同是基于双方自愿且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达成的,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在租赁期内,即使
出租人不幸离世,也不会对原来的租赁合同产生任何影响。
当出租人的合法
继承人继承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后,他们便自然地成为了新的
产权所有者,此时双方应负有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
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