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职务侵占罪的
证据线索,我们能够从以下几点展开调查:
首先,我们需要获取与受害单位相关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以及
劳动合同,以此来证明
犯罪嫌疑人在该公司中所担任的职务及
身份信息,从而确立其
犯罪行为的主体资格。
其次,需提供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占有之财物并非基于职务便利而为他人或自身谋利之依据。
此外,调阅财务账簿等相关证据,包括用以平衡账务的
虚假发票、涉嫌伪造、
变造的各种帐目凭证等等。
再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我们有必要收集相关的实
物证据,例如用于平帐的假发票,以及涉嫌伪造、变造的各种账目凭证等等。
最后,我们要搜集关于被告人所侵占财物流向的证据,例如用于奢华消费、还债等情况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