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
离婚并非必然须经由双方共同的意愿才能决定执行。
若夫妻选择
协议离婚这一途径的话,必须得到彼此的认可;
然而,若是通过法律
诉讼的形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便无需得到对方的同意了。
首先,假如两位
当事人能够在离婚、子女
扶养以及
财产分配等诸多环节上达成共识,那么他们有权亲自带着各自的
身份证件、
户籍证明、
结婚证书以及关于离婚事宜的详细方案来到前者居民
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
其次,倘若双方无法在此等议题上面达成一致,此时希望离婚的那一方仍然有权向被告居住所在地的法院提
起诉讼,以便达到离婚的目的。
当然,如果被告的常居之所与住所相异,则应由其经常居住的地方的法院负责对此案进行审理。
如果经过深入审理法院认为两位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会作出离婚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