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口头契约在许多情况下被视为合同形式之一,但是,倘若在签订和履行此类合同时,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作为其最终目的,且使得受害方丧失了相应数额以上的财物,那么这种情况就会被认定为构成了
合同诈骗罪。
需要明确的是,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所有的
民事法律行为得以实现的方式,既包括
书面形式,也包括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各种形式;
只要是得到法律与行政
法规认可,或是由双方
当事人在签约前进行约定并同意,都应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特殊形式来执行相关事项。《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