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财产与债权责任的处置,其详细内容如下阐述:
在
离婚之际,涉及到过去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事项,都应得到共同的清偿。
如果共享财产无法负担全额偿还,或者资产被各自主张拥有,则需进行协商确定如何清偿;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应有法院作出终局决定。
另外,当离婚时,夫妻间的共同财务则应按照他们之间的协议进行处理;
若协议未能达成,则应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和子女利益、妇女地位以及不存在过错的一方的权益等因素来做出最终决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