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
欠薪问题时,您可以选择向负责
劳动关系协调的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以获得最迅速、有效的解决途径。
首先,建议您向工作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提出
申诉。
若是上述方式未能奏效,您还可以依法向本地区人
民法院提交
支付令申请。
又或是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
仲裁机构所做出的裁决书,强制雇佣单位支付应付薪酬。
劳动仲裁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申请人申请、争议事项审查与受理、
仲裁程序筹备以及最终仲裁审理。
一、申请人申请:
在此环节中,申请人需提交正式的
劳动仲裁申请书及其相关文件资料、
证据等。
二、争议事项审查与受理:
对于符合各项规定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于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程序筹备:
对于已决定受理的
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委员会应在
立案之后的七日内成立仲裁庭开展相关工作。
四、最终仲裁审理:
仲裁庭应于开庭前五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双方面临的开庭日期和地点;
若申请人有合理原因,其有权在开庭前第三天申请延期举行开庭活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