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钱补偿:
所谓金钱补偿,就是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运用严谨的评估准则,全面考量被
拆迁房屋的各项因素,从而得出一个公平公正且无可辩驳的补偿数额。
2、
产权置换:
这一补偿措施常常被称为
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测算方法的不同,其有两个主要步骤。
首先,是根据法定程序,专业人员会对被
拆迁者房产的价值进行精确评估;
其次,便是针对评估结果,用新建建筑物的
产权按照等值原则进行置换。
至于第三种方式——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则是指以房屋的实际建设面积作为衡量标准,在应配置面积范围内实现不同所有权属性的房地产间的无差价
调换。
3、综合性补偿:
顾名思义,这一补偿方式就是同时给予金钱补偿与产权置换。
整个
房屋征收过程由当地的征收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来制定具体的征收补偿方案,然后上报当地政府审阅批准,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紧接着,将民众反馈的意见及修改建议进行公示;
接下来的工作包括开展详细的风险评估,确保财政资金的充足兑现,最后发布正式的征收决定,并实施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宣布征收决定后的公示期间如若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该决定的
行政诉讼或者
行政复议的相关诉求,那么即可宣告正式启动征收工作环节。《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