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私有住宅在
拆迁过程中,国家应给予适当的补偿与安置补助,其中涉及的款项包括搬迁费用、青苗补偿等多种事项。
除此之外,还需对因征收行为所导致的商业经营和生产活动中断等产生的
经济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并做出相应的
赔偿。
关于具体的补偿与安置项目及其分配方式、各事项的计算方法及适用标准,均将依据相关省、自治区政府等职能部门的制订依据与程序进行编制。
在完成相关规定后,政府部门亦将适时公布相关政策文件以供公众查阅。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