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您的妻子
离家出走并需要支付
抚养费,您可考虑通过合法途径与她协商解决问题。
因为
抚养未成年人乃是为人父母的法定责任,即使没有亲自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也应对子女的抚养费用予以相应的承担。
同时,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母提出抚养费的诉求。
其次,倘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之后,子女若是直接由某一方进行抚养,那么另一方就必须承担起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抚养费用额度以及期限的设定,都需要由双方
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
如果不能达成
协商一致的话,就需要由人
民法院进行裁断。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中提到的协议或是判决并不影响当子女在需要额外补偿时,随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始金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