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明确指出的是,
分居满两年并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仅是
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用于
诉讼离婚时确认夫妻情感状况恶化的事实。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分居现象必须源于夫妻间关系失衡与矛盾升级,同时所需经历的时间跨度还需达到两年之久并且是持续性的。在现行
中国法律制度框架内并不存在自动
离婚这一离婚方式,无论
当事人是否已经完成了
离婚登记手续,抑或是没有经过法院的
终审判决,都不会出现双方之间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发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