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协议离婚(即
离婚双方达成共识)时,双方需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离婚后
房产证更名事宜:
首先,双方均应携带个人身份有效凭证(包含
复印件);
其次,提供经由民政部门盖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确认无误的
离婚协议书;
再者,出示已经合法解除的
离婚证明,同时附上可明确证明为婚后共同所有的财产相关资料;
此外,还需要填写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提交
房屋所有权证书(包含其共有人证书)至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办理;
最后,若离婚协议书中未能准确注明原有
婚姻登记日期,则还需出示原始
结婚证明以便参考核实。
而对于
诉讼离婚(即通过司法机构判决得以离婚)的情况,单方面申请人只需携带
身份证件(含复印件)、生效的
法院判决书以及可明确指出为婚后共同拥有的财产资料即可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