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出现如下情形时,
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交纳
违约金:
首先,劳动者若违反了服务期的相关约定,须依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然而,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培训所产生的直接成本。
此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应超过尚处在服务期内未实际完成部分所应分担的培训成本。
其次,对于负有保密责任的劳动者,企业有权在
劳动合同或
保密协议之中与劳动者明文约定离职后一定时期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
同时,亦可商定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每月支付给该劳动者相应的
经济赔偿金。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如果劳动者违反了
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则必须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
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