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之际,不得请求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但若是希望在婚姻
存续时期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则须证实配偶存在如下情况,进而向法庭
提出诉讼申请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其一,是否存在一方恶意隐瞒、转移、变卖、破坏或挥霍夫妻共有的财产,甚至虚构夫妻共有
债务等严重侵害了夫妻共有
财产权益的行为;其二,当一方所承担的法定
赡养家庭成员患有需救治的
重大疾病,而另一方却拒绝为其支付相关的
医疗费用时,可考虑主张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