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
累犯者以诚挚之心
投案自首,法官应当依据具体
犯罪情节及
罪名进行判决。
对于累犯者通常应当进行严格惩处,但
过失犯罪以及
未成年人所触犯之罪责则不在此限;
然而对于能够
主动投案并表示悔罪之意的罪犯,在审理过程中将予以减轻或
从轻处罚,尤其针对罪行相对轻微的情形,法院甚至可免予
刑事处罚;
然而最终的裁决仍然需要依据罪犯所触犯的罪名与实际情况而综合判定,累犯与
自首只能作为
量刑因素中的一部分被慎重考虑考量。《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
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