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用人单位基于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被证实并不符合录用条件之缘由进行解雇处理,则无需向该劳动者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
赔偿或补贴;
相反,如果用人单位采用无过错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对劳动者进行辞退,则必须向该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且经济补偿金额应根据该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服务年限的长短来计算,每年度满一年便需按照该劳动者所应得的一个
月工资作为标准予以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