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过错
侵权责任,乃是指
行为人为其在主观层面存有过失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非法行为承当相应的
民事责任。
相较而言,
无过错责任则主旨在于,尽管行为人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事实客观存在且不容辩驳,同时行为人的各类活动及其所管理的人员或财产的极度危险性质与所引发的重大损害结果之间呈现出明显的因果关系,但为了进一步加重行为人应负的法律责任程度,我们特意令其对该损害后果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